东北的四月农耕在即,泰来法院心系“三农”,法官竭力为民解纷争,确保春耕顺利进行,助力营造守法诚信、和谐有序的良好春耕法治环境,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近日,泰来法院在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不误农时助春耕。
张老太将孙女李某柳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柳于2022年春耕前返还19.5亩的土地经营权。经了解,张老太与孙女李某柳已非第一次到法院。2021年5月,张老太就曾因土地经营权问题要起诉其长子。张老太与老伴名下共有19.5亩土地,老伴去世前承诺将土地留给其长子,后该地一直由长子的女儿李某柳耕种。2021年张老太要将土地要回,经诉前调解,双方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书,约定从2021年起张老太将土地转包给李某柳,转包期七年,转包费给付方式为头一年年末前给付第二年的转包费。但2021年年末前,李某柳并未将2022年的转包费给付张老太,在张老太的强烈催促并告知将要起诉的情况下,李某柳才于2022年1月给付了转包费,导致张老太认为李某柳是故意为之,对其今后是否能够如期给付转包费缺乏信任,遂决定起诉李某柳。
由于家庭矛盾由来已久,张老太和李某柳拒绝调解。张老太因年迈委托二子李某成代为参加诉讼,李某成坚持认为李某柳违约在先,要求其返还土地,李某柳则坚持继续耕种案涉土地。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且涉及家庭内部矛盾,而目前正是备耕时节,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均不利于祖孙感情的修复,甚至影响农耕的最佳时间。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兼顾家庭和谐,承办法官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在审理查明事实后,耐心为祖孙、叔侄普及法律知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言归于好,李某成同意将母亲张老太的土地继续转包给侄女李某柳,李某柳则当庭将合同中剩余六年的土地转包费用一次性给付,案件自动履行,双方土地矛盾得到解决,祖孙三代感情得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