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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帝”登场!

  发布时间:2022-06-21 17:46:00



出此狂言究竟为何?案件还要从2019年11月说起……

齐齐哈尔泰来县的吴某,经好朋友介绍承包了范某的45亩旱田,并签订了《个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费每亩300元,租期3年。合同签订后吴某先给付了2年的土地承包费。2021年11月吴某要给付范某剩余1年的土地承包费时,范某却拒绝接收,要求将承包费从每亩300元涨至每亩600元,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事情暂且搁置。直到2022年元旦前,吴某发现范某违反合同擅自将该地租给他人,经多次交涉未果,诉至泰来县法院。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吴某与范某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内容,范某擅自违约的行为不能得到支持,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吴某考虑到范某年事已高,自愿按照每亩500元给付范某承包费。

法院判决后,范某仍不接收吴某的承包费,吴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时,被执行人范某态度强硬,抗拒执行并撕毁文书、辱骂干警,鉴于范某上述行为,法院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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