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跟我说的我都听懂了,谢谢你耐心给我讲……”林老汉带着对法院判决的疑问来到泰来法院城郊法庭,情绪十分激动,通过法官的耐心讲解后,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事情要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说起。林老汉的儿子林某驾驶摩托车与毕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林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毕某驾驶的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林某出院后诉至法院,请求毕某和保险公司赔偿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确认林某在本案中的合理损失为26万余元,故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书送达后,林老汉领着林某又找到办案法官,声泪俱下:“我儿子这么年轻,脑袋现在不好使,左胳膊萎缩的就剩下骨头了,抬都抬不起来,让我儿子以后怎么生活。保险公司开庭时狡辩这费用不合理、那费用不合理,法院怎么就采纳了呢,我岁数大没文化,需要法院给我解释一下判决……”,面对林老汉的哭诉,办案法官倒来热茶,让老汉慢慢喝,待林老汉能控制情绪了,法官说:“大爷,您别激动,咱们说说案件,我慢慢给您解释,哪不明白,您就打断一下,保证让您明白每一项为什么支持、为什么不支持”。法官从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一项一项认真解释着,不时翻着法条慢慢念给林老汉听:“大爷,您看这营养费标准是按统一标准支持的,护理费是按病历、参照鉴定意见支持的,误工费是因为……,还有您儿子左手臂致残程度还需要再次鉴定,鉴定完之后还需要再次起诉主张权利……,我给您念念咱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不是说法院不管您儿子了,待符合再次鉴定条件后咱们可以再起诉,把肇事方后面应该赔偿的再要回来,现在先判决一部分赔偿,让您儿子先去治疗,别耽误康复。”法官一字一句解释着,林老汉终于打开心结,说到:“孩子,你讲的我都听明白了,你别嫌弃大爷烦,大爷不懂法律,现在你给我讲完我也放心了,现在我对这个判决非常满意”。
判后答疑的目的就是通过释法明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