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事情还得从2021年5月5日下午说起,老张驾驶自家未登记农用四轮车载乘老李等五人向自家水田方向行驶,在行驶途中,老李从车斗上掉下来,意识不清晰,口吐白沫,后被送至医院抢救。经事故认定老张无驾驶资格驾驶未登记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负事故全部责任,老李无事故责任。这次的事故造成老李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评定为重伤一级,伤残五级,花费了2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
【调解阶段】
泰来法院于2022年4月立案受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同时老李家属针对民事赔偿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体阅卷后,承办人刘群法官在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前提下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调解,后因老张私自反悔而未达成协议。
2022年6月末,刘群法官组织双方第四次调解,从情与法、法与理的角度做双方工作,同时该案交警大队办案人员也前往沟通、配合,最终促成了此次调解。老张共赔偿老李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0.3万元,并当场向老李的家属转账17.3万元,余款双方协商待判决生效后由老张在公安机关交纳的3万元保证金抵扣赔偿款。
本案以民事部分调解而结案,这是法官、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希望的看到的结果。刑事部分经司法局评估,老张也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法院现已对老张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