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来法院城郊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通过案件承办人韩丽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不仅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7年7月,张某将自有房屋租赁给高某居住使用,租期为两年,并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后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协议,张某同意退还高某四个月租金3500元,高某搬离了房屋。2021年9月末,楼下的邻居找到张某,反映张某楼房的阳台漏水损坏了楼下车库棚板,要求张某维修,张某才发现自己房屋阳台地板和墙板损坏严重。近日,张某提起本次诉讼,主张系因高某租住房屋期间在阳台上养狗,狗将阳台抓刨导致损坏严重,要求高某将房屋恢复原状或支付房屋重做防水和维修楼上、楼下所需装修费用共计4123.5元。
案件受理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庭前调解,韩法官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态度都比较强硬,高某否认阳台损坏是其养狗抓刨导致,张某对此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庭审结束后,韩法官认为如果进行司法鉴定费用较高,而鉴定后一判了之,既不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所以仍希望能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之间矛盾。2021年9月,高某曾因张某尚欠2000元租金未能返还,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租金,加之本次起诉,导致双方矛盾较深难以进行交流,韩法官便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分别与双方不断的沟通交流,并结合案情释明法理、分析利弊,劝导双方以和为贵,适当让步,最终在韩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高某当即通过微信将1000元维修款转给韩法官,张某在收到韩法官转交款项后立即办理了撤诉手续。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