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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为民办事年 | 甘冒风险送钱款 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22-07-27 17:19:56




为何案件原告不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为何邻居称原告有传染病,极力劝阻法官,但法官却执意走进原告家中?

近日,泰来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故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诉讼至泰来法院。经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告却迟迟不到法院,后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原告家庭十分困难,在发生机动车事故后,又患上肺结核,病情严重,行动困难,急需赔偿款进行治疗。承办法官薛晓峰了解情况后,积极促进双方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二被告最终同意先行给付原告5000元赔偿款,剩余款项于8月份给付。

7月25日,收到被告的5000元赔偿款后,薛法官立即动身前往原告家中送这笔“救命钱”。在附近商店打听原告家住址时,商店老板对薛法官说:“去他家干什么?别去了,他有病了,都吐血了。”薛法官表示,“清楚原告病情,原告急需钱治病,这钱必须送到他手里。”最终,薛法官成功将赔偿款送给原告,纠纷圆满解决,并嘱咐原告妻子寻求民政部门帮助,尽快带原告治疗。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是人民法院长久不变的初心。作为党员,更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不顾风险及时解决当事人问题,将群众疾苦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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