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 审时度势 雷厉风行”的锦旗送到泰来法院平洋法庭李仕军法官的手中,以表达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并对承办法官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
2013年3月19日,孙某因种植需要在张某的化肥商店赊购价值18200元的化肥,约定2013年11月30日前给付货款,并签订供货合同。此款到期后,张某多次进行索要,但孙某一直推脱未能给付,无奈张某将孙某诉至泰来法院平洋法庭。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基层法院是一种常见的案件,此类案件一般涉案金额较小,但双方矛盾很大。做好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法官要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要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原因,又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劝和息诉,这样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还真正践行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案件一般涉案金额较小,但双方矛盾很大,要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从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劝和息诉,从根本上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了解案情实际,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及时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就双方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对二人进行有针对性地释法析理,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心平气和看待问题,促使双方互相理解,着重对被告孙某讲明利害关系,让其了解自己应承担的义务。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和沟通,双方现场达成和解,张某同意孙某支付货款1万元,其余部分自愿放弃,孙某现场向张某支付了欠货款1万元,张某出具了收条及撤诉申请书。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一面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近年来,泰来法院平洋法庭始终秉持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