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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法治行 | 泰来法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23-04-23 15:45:07




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孩子们吃一根冰淇淋

青年们看一本杂志

中年们听一首音乐

处处都是知识产权的身影

“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很大,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属于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但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为迎接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进一步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产权意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泰来法院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向过往群众、走访辖区书店、烟酒店等场所,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的概念以及如何维权。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30余份,进行解答问题1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了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产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泰来法院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继续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理念,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保护工作,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信力,用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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