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城郊法庭和泰来县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泰来镇繁荣村民委员会通力合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地邻受药害引发的矛盾纠纷,使这起潜在的成诉矛盾在源头得以有效化解。
2023年5月28日,曹某给自家玉米地喷施除草剂,3天后,地邻王某发现自家茄子秧苗叶子大面积出现斑点。双方就赔偿一事协商未果,经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亦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向辖区泰来县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报警。
第三派出所民警向泰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艳咨询药害鉴定事宜,李艳了解到这起矛盾纠纷,考虑申请鉴定费用较高,诉讼成本大,诉讼时间较长,且双方系多年邻居,如果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有利于纠纷实质化解。因此,李艳联合城郊法庭,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与第三派出所、繁荣村委会三方联动共同为矛盾双方搭建对话平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的方式化解纠纷,纾解心结,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至此,一个压在双方心头多日的“大石头”得以平稳放下。
本次“庭+所+村”联动调解,是泰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与派出所、村委会有机配合、良性互动,相互借力从而形成合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可信任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成本及当事人维权成本,务实高效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泰来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拓展参与基层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更多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筑牢共建、共治、共享诉源治理之基,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