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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联动善作为 权益实现无诉累—泰来法院推进“执源治理”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3-09-22 15:32:51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我们这么快拿债款,你们辛苦了!”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感激地说道。近日,泰来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于某因拖欠欠款,被起诉至泰来县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原告王向法院提出申请对于某账户进行保全,法院受理并冻结于某账户,后原告及被告经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协议,于某仍未按调解书约定期限履行偿还义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督促其主动偿还款,但于某态度敷衍,逐渐开始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对法院的多次传唤也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依法将诉中保全的账户内六万余元扣划至法院账户并支付给申请人王某,自此结案。

财产转移、财产变现是一些当事人为逃避给付义务惯用的手段,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诉讼保全措施,在此方面有预防作用,有利于提升当事人风险自担的法律意识,也有利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执行,有利于督促给付义务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当事人权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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