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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4-03-15 11:00:00


中共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530日至710日,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810日,市委巡察组向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反馈,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对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201910月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对于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整改落实。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先后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开展巡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赵晓东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制定了《中共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建议的整改工作方案》,对照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提出的4方面35个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成果转化。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院党组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把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并对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强化巡察成果转化,靶向施治、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新建制度2项,修订完善制度9项,形成了可操作的制度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1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

1.着力解决“思想政治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是严格贯彻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2023年党组学习计划,规定每次党组会、支部会必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每次学习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二是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将原来撰写的心得体会中涉及学习态度不认真、应付了事的7人,由所在部门的分管院长一对一的进行谈心谈话,同时政工部门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对研讨材料、心得体会等逐页逐行逐句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制定完善教育学习机制,由党组成员对全体干警进行宣讲、各分管院长在其所在支部对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定期开展学习测试,并将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对成绩靠后的干警,进行专题辅导。

三是健全述责述廉工作机制。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对述责述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述责述廉内容,制定述责述廉模板并下发给每名班子成员,每名班子成员要做到提前谋划,对述责述廉内容及时掌握,保证述责述廉工作严肃认真、不走过场。

2.着力解决主责主业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刑事审判庭定期组织案件分析研讨会,对新类型、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统一研究,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失当;严格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加强与公诉机关沟通,对被告人量刑做到同类案件同一标准,对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与检察院不一致的案件,已书面发函2份;对案件开展自查,由审管办对相关案件组织评查,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同时上报市法院。

二是完善案件监管。将疑难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做到立案开始,全程监督到结案,以提高案件质量;充分利用法官专业会议制度,让年轻法官从老法官身上学长处,找短板,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把好案件质量。利用好庭前会议,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及定性关;建立刑事案件收案台账,充分利用类案同判机制,参照相同案例,避免法律适用不正确的情况;对相关案件开展自查,针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加强学习力度。

四是强化审判监督。充分强化院庭长讨论案件监督作用,除速裁案件外,其余案件均需院庭长讨论,强化“阅核”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将每周五下午确定为学习日,提高办案法官正确认识和理解法律能力;对相关责任人自身存在工作不实不细、法律政策掌握不准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1人。

五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建立完善涉案财物台账,强化涉案财物保管监督责任,组织学习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1人。

六是规范管理程序。在庭审中严格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及最后陈述的程序进行审理,避免随意性过大、程序混乱导致的不严格、不严肃情况的出现;在工作中合理安排书记员的工作任务分配,每周给书记员留出固定的时间整理案卷,定期归档。

七是加大查控力度。制定涉财产案件移送执行台账,登记案件移送时间,同时将涉案扣押保金证据一并移送;审理涉财产刑案件时,要查清被告人财产状况,未查清的,建议公诉机关补查,有利于减少判后执行难问题。

八是深化执行综合管理。设置专人负责执行案款工作,做到及时预警、及时督办、及时处理;深度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从根本解决执行案款发放手续多、案款对账难、不明款堆积、当事人领款时间长的问题,所立执行案件均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行有效监督针对关于执行案件未严格执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问题,标的金额、到账金额、支付金额不一致情况,且执行案件有关信息录入时存在纰漏的问题,给予提醒谈话2人。

九是设专人做好案款预警工作。组织人员对案款与办案人逐一进行核对,查明超期发放的原因,对于无正当理由延缓发放执行款的人员,给予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设专人做好案款预警工作,在案款到账后督促承办人付款,存在特殊情况的延期申请需由主管领导把关;确定不能发放的案款,如待分配、申请人联系不上、申请人死亡等情形的案件,及时提交手续进行提存,待可发放时及时回拨;全面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在10月30日的全省案款通报中,我院无超期未发放、超期未认领的问题。

十是严格规范罚金收缴。对案件进行核查,对于因工作疏忽填写金额错误产生实际执行标的额票据与结案审批表数据不符的问题,给予提醒谈话3人,加强提高工作人员的严谨意识,仔细核对案件信息,决不能再出现低级错误;关于个别案件缺少票据,形成此问题是由于银行返票周期较长,卷宗归档时票据还未发放,现已将上述票据入卷,同时与银行做好衔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加快票据发放速度并提高卷宗质量,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安排专人及时发放票据,保证票据及时发放到办案人手中并督促办案人员保持卷宗规范,务必在票据都齐全后再进行卷宗装订,保证卷宗质量;执行局加强与综合办公室、立案等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上下一体逐个环节提速提效。

十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泰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泰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办法》,具体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泰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办法》,配备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工作,并建立抽调台账。

十二是规范司法程序。将送达程序中存在的未按时送达开庭传票的情况,在程序上进行弥补,补充材料,矫正程序;执行案卷中缺失的材料也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补充入卷;对于未审理的案件和正在进行的程序,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做到规范严谨,避免再次出现瑕疵。

(二)压实落靠从严治党责任。

3.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我院于2023年上半年已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预计于2023年12月底前召开第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本院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政治思想学习开展情况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并听取整改措施情况汇报;健全完善了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在节前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同时对新考录人员、新提拔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对时任纪检组长给予提醒谈话。

4.着力解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指导。组织党组书记及记录人员重新学习《省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明确党组会议议题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组会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发言均是由议题所涉部门率先发言,其他人员讨论,严格按领导班子成员排序的倒序进行表态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的规则。

二是自觉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共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实施细则》;2023年关于研究党的建设工作、采购事宜、房屋维修、固定资产报废、法官晋升等事宜召开党组会。

5.着力解决“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细化审判程序。修订《泰来县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制度》,对司法警察每季度加班时长及加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严格按照司法警察大队队长签字,由政工部门审核,由综合办公室审批,常务副院长签发,将加班时长细化到小时;关于发放加班补贴,加班时长的真实性无法确定的问题,对2020年至2022年3月行政人员的加班时长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加班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对时任办公室主任给予提醒谈话。

二是规范发放流程。完善泰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补助费用审批表并要求各业务庭室在结案后10日内将报销陪审费的相关材料交送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于10日内完成陪审费支付,实现陪审费用一案一结。

三是完善执行款垫付程序。已将垫付的执行款全额退还县财政局,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加强票据管理。修订《泰来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使用规定(试行)》《泰来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泰来县人民法院干警请车审批表、泰来县人民法院公出差旅费报销单;规范公车过路费报销单,要求完整填写车牌号等信息,对于填写不完整人员不予报销;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及公车派遣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公车报销管理,强化车辆日常监管,规范公务用车派遣、使用、维修、保养、费用报销等行为,对时任办公室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三)补足党建工作的短板弱项

6.着力解决“民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9月4日,泰来法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说明,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查摆,会前,党组书记、院长赵晓东对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进行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抓的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各支部开展自查。专人核查第一、第三、第四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时,选票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选票出现问题的支部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同时,组织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二是严格把关发展党员工作。9月28日,泰来法院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发展党员工作,2022年度预备党员培养人列席会议,汇报预备党员培养情况,总支委员研判审议;设置专人,每年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审核;对于发展对象的时间有误、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未盖章等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提高党员思想认识。责令思想汇报出现问题的同志进行整改,泰来法院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通报2020年至今入党人员思想汇报情况;9月27日,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度第三季度思想汇报,总支委员进行点评;泰来法院党总支书记许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培训。

8.着力解决“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程序。组织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制度;加强和规范干部任职材料管理工作,从多方面对人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在晋升工作中,将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简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或职级等进行公示;对缺少公示要素的进行补充公示。

二是落实回避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杜绝问题重复出现;对未回避的情况,点对点重新征求了班子成员意见,大家一致认同当时的会议决议结果;在今年召开的党组会,研究晋升的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回避的,均进行回避。

三是全面考察干部。制定了制式表格对拟晋升人员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及政治自律等方面进行谈话考察;召开党组会议时,由政治部结合测评、谈话考察情况对晋升人员这5方面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9.力解决“诉讼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出现反弹”的问题。

对双方达成和解类案件持续关注,并优先从执行回款中扣回申请执行费;承办人负责定期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确保双方协议内容得以实现,从而使申请执行费尽早扣回;对已履行案件一并全部收取执行费,部分履行的优先收取执行费;对所立案件应收实收诉讼费情况进行统计并制作统计表上报综合办公室。

10.着力解决判决罚金收缴不到位仍有发生”的问题。

组织干警逐案排查罚金收缴未到位原因;将罚金类案件纳入集中执行行动中,列为重点执行案件,对未执行到位的罚金案件逐一梳理,对有执行能力或有部分执行能力采用拘留、拘传、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罪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罚金案件被执行人多为服刑人员,在监狱致函考核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条件时,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给出负面考核意见;积极查询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要求办案人员提高对罚金案件的重视程度。

11. 着力解决“不合理支出购买服装款追缴不到位”的问题。

本院综合办公室已向所涉人员对该款项进行追缴,现已全部追缴并上缴国库。对时任办公室主任给予通报批评。

下一步,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做好跟踪问效,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持续用力,抓紧抓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司法审判工作再上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2—8238581;邮政信箱:泰来县金源街1091号;电子邮箱:tlfyzgk@163.com

 

 

 

中共泰来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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