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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雷霆行丨 高效执行赡养费 老有所养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7-03 17:11:48




我的儿子不愿意赡养我,我的生活很艰难,感谢法官耐心地帮助我...八旬老人高某由衷地说道。

近日,泰来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年逾八旬的申请执行人某顺利拿到赡养费。

案情回顾:

八旬老人某与老伴育有一子,老伴去世多年,后改嫁生育一女,某现随儿生活。因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儿支付赡养费。判决生效后,依旧不愿主动向老人支付赡养费,老人甚是寒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人赡养问题事关民生,案件于2024年219日立案执行,执行干警考虑到赡养纠纷执行案件的特殊性,认为不能简单地强硬执行,而应尽最大可能修复亲情,切实保障老人权益,使其能够安享晚年。

执行干警积极且耐心地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在情理方面用“乌鸦反哺”“寸草春晖”等典故对老人的儿子加以开导,同时通过释明法律,告知其不赡养父母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4年72日,某的儿子来到法院,将赡养费转至老人手中并承诺以后会每月按时将赡养费存入母亲的银行账户。老人流下感动的泪水,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泰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大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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