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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一次诉”而“六案结”,这波审执联动操作不简单

  发布时间:2024-09-11 16:57:17




近日,泰来法院法官隋福超通过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的五个执行案件也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一次诉,六案结”的最佳审判效果。

张某某与兰某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女儿张某出生,2011年兰某某向泰来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泰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张某归张某某抚养,兰某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张某某需给付兰某某财产分割款30000元。

    2024年,张某起诉兰某某,要求增加抚养费为每月给付1000元。隋法官在审理时,发现兰某某自判决离婚后未给付过子女抚养费,而张某某未支付兰某某财产分割款30000元,双方都向泰来法院申请执行,至今双方有5个执行案件。

   法官认识到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共同解决,可以一次性化解双方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隋法官遂与执行法官张铁刚沟通,共同化解当事人矛盾。经过隋法官积极沟通诉讼案件最终顺利调解:兰某某自2024年至张某成年前每年给付抚养费6000元。执行案件中,张法官协调双方用2012-2023年抚养费抵顶财产分割款的执行方案解决双方多年积怨,案件得以执解。最终,6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泰来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审执两方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力争让矛盾一次性、实质性化解,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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