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生效裁判定权益 立案执行守公正

  发布时间:2025-03-13 15:30:50


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明确界定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司法公正的具体呈现。为了能让裁判文书中的权利得以落实,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申请执行就成了胜诉人维权的关键途径。

一、执行立案所需材料

移送执行审查表民事案件原审法官开具)。

原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原告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生效裁判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当事人因故不能入院办理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则需提供授权委托手续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需按规定提交对应材料,如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等。

◦ 公司(或商店)申请执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公账户说明

二、执行立案三种方式

◦ 窗口立案:申请人将申请强制执行材料交法院执行窗口审查,收取案件材料工作人员指导现场填写立案材料完成登记式立案

◦ 网上立案: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完成实名认证,首页点击“在线立案”选择“执行立案”及有管辖权的法院,按要求提交立案材料,上传后系统识别诉讼参与人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保存提交,工作人员将在7个自然日内审核并处理如有疑问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

◦ 邮寄立案:申请人将准备好执行立案材料通过快递的方式邮寄到泰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其邮寄地址为齐齐哈尔市泰来县金源街1901号,收件人为泰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联系电话0452 - 8238076。邮寄立案时要及时关注物流信息,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按照要求补正材料,完成登记式立案

未来,泰来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工作将不断优化升级在科技赋能与制度创新的双重驱动下,让每一份生效裁判都能迅速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权益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