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刘(化名)通过互联网立案因赠予纠纷将小朱(化名)诉至泰来县人民法院平洋法庭,负责审查案件的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迅速审查案件相关材料,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立案后将案件分配至法庭速裁法官。
张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案情。小刘与小朱系一对情侣,在恋爱情意正浓时,双方都想安定下来,准备结婚。于是小刘出资在安达市购买婚房一套,缴纳房屋首付款及房屋后续的贷款,将房屋登记在女友小朱名下。二人在双方亲友的见证下订婚。而后二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喜结连理,不但婚房成了横亘在二人之间无法解决的难题,连在酒店的订婚酒席费用也要追索。
张法官详细审阅卷宗,核对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调解组织,由法官亲自联系双方当事人律师及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制定调解方案,进行调解。但因小朱在外地,亦不太配合,导致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遂将小朱及其律师约至法庭,进行一场面对面的调解。
“我现在年纪也大了,在这场恋爱中,真心付出没有得到回报,买个婚房还登记在她名下,我现在人财两空,订婚酒席也没少花销,我还得继续生活,以后可怎么办啊”。小刘向法官倾诉道。小朱亦觉得委屈:“我和你谈了这么久的恋爱,也没少付出,虽然房子首付款和贷款是你交的,可我的青春就不值钱了吗,这房子我也得要一半”。一时间双方吵个不停,调解小组成员见状又采取分离式调解模式,让当事人缓和激动的情绪。法官向小朱劝说:“从情理上,能够理解你的心情,但从法律上讲,婚前买房你未出资也没有还房贷,虽然登记在你名下,但没有权利分割房产。”调解员又对小刘说“分手后,你们也能做朋友,女方和你恋爱这么久,虽然房子没出钱,但恋爱生活中,肯定也有所投入,能不能考虑酒席钱就别要了。”
双方慎重考虑过后,法官与调解员又将小刘、小朱重新领回调解桌,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小朱配合将房屋过户至小刘名下,小刘放弃索要酒席款。二人最终达成和解,律师代表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案件,法官将案件委派到调解组织后,继续联合调解员深入开展调解工作,展现了泰来法院“法官+调解员”联合迅速调解模式,使当事人不但感受到法院先行调解的司法速度,更感受到了浓浓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