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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雷霆行丨泰来县人民法院依托执行法官联席会破解遗产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25-12-31 14:50:13




郭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王某给付郭某10万元借款,被告未能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突然死亡,执行程序被迫暂停。申请执行人郭某因不满意处理结果,多次要求执行王某名下房屋,经查此房屋并非登记在王某名下,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泰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此案提交执行法官联席会进行商讨,得出指导性结论:决定追加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王某某作为新的被执行人,同时对房屋买卖的过程进行调查;但王某某本人不同意被列为新的被执行人,并表示放弃继承他父亲王某的遗产,同时拒绝参与法院的任何执行程序,至此案件再一次进入僵持阶段。针对案件的复杂性,再次召开执行法官联席会,最终确定通过诉讼程序确立遗产代管人,并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承办法官赴房产所在地北京市调查取证,证实房屋确实为王某购买,经与立案庭协调,明确案案件需进入诉讼程序,并为申请人郭某某提供诉讼程序指导。目前该案已进入诉讼程序,郭某某对法院工作及处理结果十分满意。执行局将在诉讼确认遗产代管人后,开展对房屋的评估、拍卖等变现的执行工作。

下一步,泰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执行法官联席会的集体智慧优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立足自身职责不断提升破解“执行难”的能力与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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