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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泰·宣传站】泰来法院开展“湿地保护·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2-02 16:59:50









30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泰来法院民事审判庭“湿地保护·法治同行”为主题,组织干警走进泰湖国家湿地公园县域渔具店、商圈商铺开展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生态安全。

泰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泰来县生态核心生长着芦苇、香蒲等200余种湿地植物,栖息着丹顶鹤、大鸨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既是区域生态安全的天然屏障,也是北方湿地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泰来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审判保障+普法宣传+协同治理”工作模式,筑牢湿地保护的法治防线

活动中,干警们在湿地公园广场向游客、摄影爱好者及园区工作人员发放《湿地保护法律知识手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等宣传材料40余份,并走进县域中心商圈,向商户和群众宣传“节约用水、绿色出行、拒绝污染”的环保理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监督,凝聚共护湿地的强大社会合力。

下一步,泰来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司法实践,提升涉湿地案件审判质效,创新普法形式,推动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为美丽泰来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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