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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法院“闪电执行”堵截老赖

  发布时间:2014-03-05 16:08:46


 

124日中午1230分许,黑龙江省泰来县火车站,泰来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经过蹲守后,成功堵住从大连打工回来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江某。

泰来县农民江某于2011年春因种地缺少资金,在同村吴某处借得人民币60000元,并出具借据,约定20111230日前还款。到期后,江某未偿还借款。20123月泰来县人民法院判令江某支付吴某借款本息人民币65491.42元。

判决生效后,江某不仅没有主动履行,且下落不明,吴某遂向泰来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23晚上6点,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提供的消息,江某将乘坐从大连到泰来的火车,于241230分到达泰来火车站。

案情就是命令!泰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海波迅速组织已下班回家的执行干警返回单位集结。中午12点,于海波和承办此案干警王公复等6名干警,到达泰来火车站。

火车正点进站后,执行法官在站前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在出站口布控,江某一露面,执行法官立即认出了他,随即让其出示身份证,正是江某本人。执行法官随即将其带上警车。

中午近2点,江某被带回泰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责令江某申报财产和随身物品。开始,江某声称自己没钱。执行法官随即在其随身行李中发现现金7000多元、银行卡多张、行驶证一本。江某见状随即转变态度,称自己过年回来,就是要履行还款义务的,先把这7000元还上,欠款会努力还上。

由于江某有能力偿还拒不还债,情节较为恶劣,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法官表示随后将尽快对其银行账户采取措施,确保欠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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