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妻子起诉贪玩丈夫离婚 法官苦心调解夫妻和好

  发布时间:2014-05-08 08:45:30


  

年轻夫妻在相处中,应本着地位平等,互谅互让的原则,共同关心家庭生活和孩子的成长。近日,在泰来法院承办法官的劝说和调解下,使一个因琐事差点导致破裂的家庭重获美满。

男方孙某与女方卢某于2009年自由恋爱,同年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同居,2011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双方感情较好。2012年卢某生下孩子后,因孙某经常和朋友在一起玩,卢某认为是不管自己和孩子,双方有时发生口角。2014年春节后二人开始分居,卢某于2014年4月初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经自由恋爱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生育了孩子,这说明双方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婚后,双方虽有过口角并分居近3个月,但并无根本矛盾,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承办法官对原、被告进行劝说,孩子年龄尚小,需要父母共同关爱,如果草率离婚,即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夫妻矛盾,又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经过多次耐心的说教、调解,二人终于和好如初,原告卢某主动撤回了起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