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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债务连环诈骗11起 自酿苦果获重刑悔已迟

  发布时间:2014-05-30 10:20:29


债还钱,天经地义,还钱本应该是用自己的钱还自己的债,但李某却用非法手段骗取他人的钱还自己欠下的债,酿成的苦果终究还得自己品尝。近日,泰来法院审结了这起连环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李某欠他人巨额债务,为尽快还清欠款,其在明知无能力偿还他人债务的情况下,先后到泰来县某村的11户农民家中以高价赊购玉米,然后低价售出,共骗取11名被害人人民币近65万元,卖得的玉米款用于还其所欠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而采取高价赊购低价卖出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骗取11户农民的玉米款6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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