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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棚改征收入户约谈工作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4-06-03 08:47:20


 

根据省高法的文件精神,法院先期介入棚改征收入户约谈工作本着和谐搬迁为宗旨,通过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居中平衡搬迁各方利益冲突,以达到钝化棚改征收矛盾的目的。入户约谈体现了我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思路,通过实地排查征收的行政行为,了解征收主体与被征收主体的基本情况、双方存在的矛盾焦点,从而因地制宜地找到解决办法,也为房屋征收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入户约谈工作面临着很多实际困难,例如在房屋征收中经常遇到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重叠的情况,被征收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家庭境遇千差万别、补偿政策未予涵盖所有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及他物权的补偿,参与棚改征收的工作人员及法院同志对棚改征收政策在实际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应变能力、解读和运用政策的能力也各有不同,棚改征收中的各方利益矛盾突现使棚改工作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局面。

如何做好此项工作呢?笔者结合参与众多棚改工作的实践仅对入户约谈工作谈一下看法与体会:

一、 要有一腔爱民、谅民的百姓情怀

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洞察秋毫的视角发现问题、以不变应万变的淡定控制局面,以耐心和爱心平和地有层次地推进约谈力度。棚改搬迁是一项非常繁重琐细的工作,每家每户的情况千差万别,各方利益矛盾突出,应视其为自家的邻居或亲属遇到搬迁时感同身受,“不怕磨破嘴、不怕跑断腿、不嫌脏不怕累、不主观不放弃”,讲政策,解读法律,尊重客观实际,对搬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一一解答,对每户细心排查,使其欣然达成协议,顺利搬家。即使对要求过高的群众在强迁前的思想工作也要做通做细,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二、 充分做好约谈案头工作,注重初次约谈的效果

“万事开头难”,初次见面约谈对整个棚改工作的进展尤为重要。每个人每天面临的事情都不少,365天不可能每天都是最佳状态,那就要调整自己。可能头一天谈多了,嗓子哑,人疲惫,可以稍适调整。不去约谈时,可以做好案头工作,了解被约谈人的情况,做好外围排查摸底工作,做好应有的心理准备。初次见面约谈要让被征收人感觉亲和,但又心有畏悸。主要倾听其对棚改搬迁的真实想法,让其能开口说真话,引导其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完整地表达清楚,有时需要两到三个小时或更长的时间,除非有必要最好不要打断他,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掌握其对安置补偿的真正想法和要求,搬迁存在哪些实际困难,找准切入点,循序渐进地客观地与其商谈棚改的想法、安置建议,为下一次约谈及沟通协调打下浮笔。

三、摆正位置、抓准时机、遁化矛盾

摆正位置,做为法官是法律与公正的代言,是对客观事实的一个审识,不去评判双方的是与非,不能让被征收人产生法官先入为主的错觉,那无疑给约谈工作甚至法官、法院形象带来影响。要客观倾听征收双方对安置的想法和意见分岐,理清矛盾。适时对棚改政策与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适用进行答疑解惑,遇到较为复杂的问题或可能涉及一定后果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集体研究后再与其约谈。不要激化矛盾,不去谈及敏感话题伤人伤已,可以在叨家常中,了解家庭现状、近况、社会关系等情况但不是生硬地去询问,寻找沟通与解决问题时机的出现。另外讲明眼下的利害关系,给双方留下回旋的时间与思量的过程,为解决矛盾赢得时间和过程。

 

四、把握基本情况,掌握约谈尺度,运用“百姓语言”解决百姓问题

法官庭审时要讲法人法语,但入户约谈,运用“百姓语言”与之沟通,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包括对待征收主体人员、被征收人以外的其他人,所谓“见啥人说啥话”。每家每户情况各不相同,有卧床不能自理的老人、有精神即发的病人、有卖日杂的商贩、家中有呀呀学语的孩子、有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的人,有养殖家畜、家禽的,有收废品的,这中间有支持棚改的,有不支持棚改的,有希望达成协议的,有不希望达成协议的。有的寒冬腊月家中不生火光脚下地,家中一片狼藉的,也有窗明几净一尘不染的……要把握每户的基本情况,掌控其心理状态。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拉近心灵距离,百姓感觉亲近了,才会说心里话,给其讲的道理才能听进去、起作用,从而达到约谈的目的。

五、不离不弃,努力蠃得百姓的信任与理解

常听人说“人怕见面”,有很多被征收人因不理解棚改工作大吵过、大闹过,入户时甚至被拒之门外。但经过多次交谈,使他们理解棚改不是一县、一市、一省的事,而是全国的事,是关系自家利益与国家发展的大事,交谈多了,谈好了,就会蠃得百姓的信任,最后可能主动请法官进屋促膝交谈,这时,法官就要抓住这来之不易的理解和信任,多角度帮其分析棚改的益处,促使其理解面对拆迁工作,合理提出要求,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顺利履行搬迁义务。

总之,法院在依法参与棚改拆迁约谈工作中,应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将群众对改善生活环境的热望与党的棚改宗旨有机结合,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每家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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