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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小利销售假药 良心发现自愿认罪

  发布时间:2014-06-24 15:25:03


近日,某药店管理员李某为了眼前蝇头小利销售假药,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李某是某药店雇用的售货员,因为有药剂师证,医药知识也比较丰富,所以店主比较信任他,让他当药店的管理员,负责药店的进货和销售,但是李某因为自己一时的贪念,购进了某厂家比其他厂家同类药便宜较多的300多瓶胶囊药品,但这种药没有正规手续。购进不长时间听说其他地方出现了药品质量问题,李某良心发现觉得自己不应该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百姓的生命安全,遂向公安局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没有正规批文的药品,为盈利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不要贪图小利而忘记医德、忽略百姓健康,偏得之财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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