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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改再犯罪监狱出来三日再进看守所

  发布时间:2014-07-10 17:28:03


刚刚迈出监狱的大门,因为没有想出挣钱的好出路,没有找到工作,便又重操旧业,夜间行窃,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泰来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白某曾因盗窃他人财物过程中实施暴力,依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4年1月7日刑满释放。2014年1月11日凌晨,白某来到泰来县大市场院内,将被告人李某经营的商店侧窗推开进入室内,把商店内保险柜盗走(保险柜价值709元),内有人民币10元,为运输保险柜,白某又将附近居民门前的三轮车盗走(三轮车价值340元),其盗窃物品总价值1059元。当日被告人白某被泰来县公安机关抓获。

泰来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白某曾因盗窃中实施暴力依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短短几天内又伺机作案,可见其主观恶性较深,故依法对被告人白某判处了刑罚。

法官提示:一个人犯了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悔改,一错再错。希望白某的再次犯罪能让他警醒,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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