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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2014-07-14 08:16:40




 

近日,泰来法院大兴法庭法官潘振生在处理徐某诉车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仔细阅读案卷和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车某家在草原上,路途遥远且放牧牛羊不便到法庭出庭应诉,立即决定和书记员带着国徽、法庭标识驱车前往车某所在的前官地草原审理此案。干警们来到草原布置好“巡回法庭,大家按次序席地而坐,潘法官宣布开庭并且从法理和人情等方面做了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虽是在草地上开庭,但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却丝毫不减。没有法槌,没有桌椅,两棵树之间的国徽彰显着司法的威严。经过调解,车某认可对保证责任的承担,双方对欠款的偿还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此时干警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大家在蓝天白云下席地而坐,既不伤害和气,又解决了纠纷,双方对法官们的辛勤工作称赞不已。

这只是泰来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泰来法院始终以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己任,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不但方便了群众,将群众的纠纷化解在基层,而且使干警们体察了民情,结下了深厚的为民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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