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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不择手段令人唾弃

  发布时间:2014-07-30 14:17:32


近日,泰来法院处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方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力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20142月,方明告诉其外甥张力:待水稻收获后骗一车水稻卖钱还债。2月末方明便准备了假证件和作案车辆交给张力,与张力等人来到泰来县张力用假证件取得泰来县源泰配货站工作人员的信任,通过配货站与被害人刘军取得联系将刘军用100000元收购的30水稻至辽宁粒粒香米业公司,销赃得款 90000,部分被方明挥霍。案后,方明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明、张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其亲属积极退赃并主动缴纳罚金,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综合全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欠债还钱也要靠诚实经营与合法劳动,歪门邪道只能让人消极堕落,最终触犯法律、让人耻笑,实在是让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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