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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引争议 诉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9-16 15:51:40


近日,泰来法院立案庭按照党的群众路线解决服务群众的要求,把诉讼服务前移,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张某与王某是邻村的村民,2014年年初,二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王某将51亩土地包给张某三年,承包费10200元。张某进行耕种时,发现该地面积、土质等与所签合同不一致,经双方协商未果,张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王某退回所收的承包费用。为切实解决群众所及所想的困难问题,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进行诉前调解。采取背对背做工作,面对面做调解的方法,耐心细致的劝导当事人,深入浅出的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耐心细致的数次诉前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谅解。王某同意解除合同并退回承包费9000元。拿到钱的张某激动的说“没花一分钱就解决了我的闹心事,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泰来法院在立案庭将诉讼服务前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密切联系群众,真情服务群众,群教活动开展以来,共诉前调解案件十余件,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做出了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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