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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委政法委书记韩方宝率公检法司深度调研“大调解”工作体系

发布时间:2012-04-28 16:50:53


    2012222日以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韩方宝同志带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部门领导组成调研组深入到所属十个乡镇就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开展调研,并就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度调研。

  “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建立是在社会矛盾纠纷逐年递增、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为了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调解资源和力量,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泰来县委政法委提出了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并于2010年开始实施“大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解决。

   这次调研,韩书记在听取乡镇领导、村级干部及社区、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的同志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后,重点了解农村矛盾纠纷的焦点有哪些,如何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还存在哪些难解问题,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想法建议等等。针对各乡镇工作不同特点,帮助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

   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土地问题仍是农村矛盾纠纷的焦点,缠访、闹访、无理上访是困扰乡镇政府的难题。韩书记强调:社会矛盾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仅靠司法手段无法解决所有社会矛盾,需要整合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调解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基本途径;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实施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以来,一部分矛盾纠纷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得到了有效化解,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韩书记要求:各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维稳工程”、“民生工程”来抓,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动、资源信息共享、诉求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先进机制。要充分利用综治维稳部门这一平台,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仲裁机构的衔接互动和有效运转。强化调解组织功能,配齐配强调解队伍。法院、司法局要适时举办人民调解员法律业务培训、知识讲座、通过观摩庭以案释法,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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