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修房吃饭是好事,喝酒冲突致人亡

  发布时间:2014-10-30 10:42:33


    近日,泰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故意伤害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八年。

    被害人张某家得房子有些漏雨,就找来同村村民谢某等4人来家里帮忙修理房盖,修好后张某安排大家去村里的饭店吃饭。酒过三巡后张某就开始骂谢某等4人,谢某等人看其有点喝多了,就都没说话。没过多久谢某张罗回家,让张某打车,张某又是把大家一顿骂,还在院子门口打了谢某一拳,张某又用手糊拉谢某一下,把谢某糊拉个后仰坐在地上,借着灯光谢某看见张某手里拿把尖刀奔其过来了,谢某向一边躲,跑到院内南面空地那,张某手里拿着刀还往前逼谢某,谢某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块木板,朝张某的头部抡了一下,张某往后一仰没有打着,张某随后端着刀比划着朝其走过来,嘴里还念叨着“你再来,你再来,有种你再来”,随后又持刀步步紧逼,谢某为了保护自己朝张某的头部抡了一下,张某当时就倒地了,谢某马上拨打了110和120,并在现场等候,后经法医鉴定,张某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被告人存在防卫过当、自首、被害人有过错等情节,对被告人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喝酒吃饭本来是拉近友谊,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千万不要过量饮酒,引起口角,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