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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兑现“救命钱”

——泰来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14-12-24 15:14:53



主审法官在耐心地主持庭前调解


执行局长向双方释法析理


“救命钱”全部兑现,刘某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被告人黄某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处


一审庭审现场


公开宣判

 

40余万元的赔偿款,对一位三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的28岁农民来说,意味着基本的生活保障金,甚至可以说是“救命钱”,但被执行人连“救命钱”都不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举家迁移,不知下落。1223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对黄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公开宣判,认定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起案件,泰来法院于今年4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网上追逃,公安机关在广西北海将黄某抓获归案,随后检方提起了公诉。

   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黄某认罪、悔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并于一审开庭前,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救命钱”一次性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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