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科学、客观、透明的管理体系,增强法官司法质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泰来法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近几年以来,随着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凸现,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法院面临案件高发高难,群众诉求多元、舆论高度关注、社会期待提升的局面,审判工作成了引发涉法涉诉、导致群众满意率提升缓慢的节点,是困扰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要从探索审判工作的有效管理入手,创新审判工作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管理办法,实现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审管办督促业务庭对全庭案件进行定期评查,纠正常规性错误,审管办负责案件评查和重点评查,实现专项整改和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严格按照质效评估标准进行质效考评。根据《审判质效评估评分方案》,对各审判部门及执行部门,围绕集中反映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核心指标进行量化评估,对每位法官的上诉更改率、生效案件发改率、违法审判率、裁判文书差错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十余项内容进行评分,作为每位法官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是对上诉案件和更审改判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
对上诉案件进行跟踪调查,掌握二审结果,将更审改判案件进行分析,逐一形成书面材料,递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评议。
四是细化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审判流程节点的案件录入信息进行监控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规范审判活动。
审监庭 薛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