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义务帮工一时起贪念 “顺”走黄金饰品换来刑期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5-02-26 15:26:10


    程芳与安红(均系化名)不仅同住一村,还是远房亲戚,平时总是互相帮衬,关系处得很近。一天,程芳又去安红家帮忙干活,安红有事外出让程芳帮忙看家,程芳看到安红家抽屉里的黄金项链和黄金戒指产生了据为己有的念头,便偷偷的“顺走”了。第二天,程芳用卖项链和戒指的4千元钱买了一部手机和一身新衣服。事隔几个月后,安红才发现项链和戒指丢了,直到公安机关破案安红也没有想明白怎么会是程芳偷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程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程芳自愿认罪,与被害人是亲属关系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处被告人程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