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老人耍钱拒付赡养费 找法庭调解索回养老钱 作者:张玉英 发布时间:2015-04-01 13:42:51
原告刘老汉今年72岁,他与妻子刘大娘共生育三名子女,其中女儿因交通事故已去世,长子刘老大、次子刘老二均已成家另过。2011年原告妻子刘大娘病故,原告寡居生活。2014年初,原告认为自己年事已高,无劳动生产能力,要求两个儿子每年给付赡养费2 000元。次子刘老二每年能主动给付原告赡养费2 000元。而刘老大拒绝给付赡养费。原告刘老汉于2014年6月起诉到泰来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刘老大每年给付赡养费2 000元。经法庭调查了解,被告刘老大夫妻向法庭介绍情况说,他们不是不同意给老人养老费,只是因为给了刘老汉钱,他不用于生活费用,喜欢和村里的年轻人一起看小牌、打小麻将,每次都得输个几十块钱,而且刘老汉身体没啥病,却不自己做饭,天天下饭馆吃好吃的。农村人挣钱不容易,被告家里还供个大学生,孩子上大学用钱,还借了不少钱,真是没有闲钱给老爷子去耍钱。要是老人真的不能干活挣钱,不耍钱的话,他们没钱去借钱也给老人拿赡养费。经法庭调解,刘老汉表示今后不再耍钱了,被告刘老大同意给付原告刘老汉赡养费并为原告购买生活物品。法官在调解时再三向原、被告释明,子女孝敬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老人有错误就不给养老费,但老人有错误,子女也有权利帮助他改正。老人在子女生活困难时也得体谅子女的难处,只要自己身体条件允许,能自己做饭,就不能天天到饭店吃饭,只要自己能够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则不能天天到娱乐场所打小牌,玩麻将,本来自己没有多少生活来源,却还去耍钱,导致子女嫌弃、不满,而拒绝给付赡养费,这也是农村老人老年生活现状的一种。也是导致赡养案件发生的一种原因。
泰来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赡养案件中,农村居民老人因无固定工资收入或土地已经自己无力经营,子女之间因土地收益不均衡,结婚时获得父母的金钱帮助多少不一样,待父母年老体弱时对赡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须诉讼解决纠纷。2013年本院受理赡养案件11件,2014年受理赡养案件19件,案件呈上升趋势,说明老年人的维权意识逐年增强了。其中农村居民分别为7件、16件,约占总数的80%,说明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还是比较突出。法院对这类纠纷多能调解结案,调解撤诉的案件分别是10件、17件,调解撤诉率约占赡养纠纷案件的90%。父母子女之间通过到法院诉讼使老人养老问题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也平息了众子女之间的心理不平。
观点:养儿防老,是人们繁衍生息亘古不变的法则,能主动尽赡养义务是儿女们对老人应尽的法律义务,经法院协商能达成赡养协议,也是不伤亲情、营造和谐家庭的明智选择。
|